生活随笔:“崇拜”二字,是很严肃的词(5)
我的崇拜
山脚是一家煤矿,那里的人都认得我老祖父。
“这是我曾孙。”老祖父逢人便得意地介绍我。
“好命,好命!”那里的人是真心地赞美。
我挑子里的布卸在一个杂货铺子里。那些一脸黑的矿工见我老祖父走路一拐一瘸的,都止不住流眼泪。杂货店的老板娘也跟着流泪,对我说:我们这里只销你老祖父的布,只他的布结实耐穿。
这地方叫浏阳东山,出煤,也出柿子。柿子有拳頭大个儿,我老祖父买了柿子表彰我,好吃就贪吃,吃得我都吃不下饭了,以后好几年看到柿子就想吐。返程时,老祖父让我挑了些柿子干儿回去,再卖给地方上人。回家时,我没有忘记再捡些板栗挑回家。返乡的担子并没减轻。
我老祖父这是最后一次造访这个他常去的地方,他以后没有再让我陪他去,说明他通过检验,证明他已经没有能力再走一趟了。现在回想起来,就是一个健壮的人,要走完那条艰险陡峭被世人遗弃了的古官道,也并非易事,而我老祖父是在古稀之年用一条好腿拖着一条废腿走完的,我除了听到他粗重的呼吸,不曾看过他的愁眉,不曾听到叹息。他选择放弃这条商旅,足可见他无法承重。
我老祖父不能出远门了,但还是拖着一条无力的腿,不停地在附近乡间游移,以他特有的商业敏感,做一点儿小小生意。他必须赚点小钱,来养他那点喝酒的嗜好,他每天要喝一点酒,哪怕一两也行,不喝便没有精神,可以不吃饭,但不可以断酒。而他的儿子和孙子,都没有能力保障他这点微乎其微的需求,他只能自救。
在我七八岁的时候,正逢国家三年困难时期,饭都没有吃,哪有粮食酿酒?我老祖父便去山上采摘一些植物根茎和果实,挑回家来酿酒,其中,我知道名字的有葛根酒、红薯根酒、乌毛刺果酒等。走前人没走过的路,他按自己的理解来酿酒,我还记得,他酿出来的酒,所有好酒之徒都不愿喝,说是比喝药都难喝,而我老祖父一边皱眉头还要一边喝。
我17岁招收到县剧团工作,那时候叫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,老祖父每年都要来我这里住几次,每一次都是待两天两晚,就是留,他也不多住,说不能影响我的工作。从我老家到县城,有四十多里地,他是步行来的,分两天走,第一天走一半,到嫁在离县城20里的他大妹妹家里住下,第二天走到县城。回去时可以坐30里路的客班车,我要买票给他,他说他走惯了,坚持不肯。
每每老祖父光临,我的第一个动作,必是飞奔而出,上街打酒,一定要让他在三分钟之内喝上解乏酒,这是他最高兴的事情。其时工厂的学徒每个月只有15块钱工资,而我刚参加工作就有28块5角钱,那时候,毛主席的文艺战士地位很高。为了迎接老祖父,我备好了从医院里弄来的盐水瓶,瓶盖儿是软橡胶的,又紧风,又好开启,又耐用,比现在所有的品牌酒盖儿都好用。一个瓶子正好装一斤酒,几角钱一斤的酒,这对于我的经济状况来讲,不在话下。当我递给老祖父一整瓶酒时,他脸上每一条皱纹里都荡漾着喜悦。要知道,在漫长的岁月里,他没有能力让自己一天喝上一两酒,而我一出手给他的就是沉甸甸的一斤,多么土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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